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 2024 年 3 月重启以来,已累计吸引近 3200 宗申请,预计为香港市场注入 950 亿港元资本,早已成为全球高净值家庭全球化资产配置、身份规划的核心优选路径。
值此计划重启 2 周年之际,香港投资推广署正式公布计划 “两年成绩单”,同时在官网官宣新一轮政策优化细则,新政已于 2026 年 3 月 1 日正式生效。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计划累计接获 3166 宗申请,其中 1762 宗已完成投资并获正式批准,已落地投资规模达 556.36 亿港元,预计总投资额将达 950 亿港元,持续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领先地位。
值得关注的是,计划在推行的第二年(2025 年 3 月至 2026 年 2 月)迎来爆发式增长:单年度申请量飙升至 2248 宗,同比增幅高达 145%,市场认可度持续攀升。
投资偏好方面,已落地投资中,证监会认可基金占比 38.6%(对应规模 214.48 亿港元),成为最受投资者青睐的投资标的;其次为股票,占比 29.0%(对应规模 161.16 亿港元)。
投资者在完成身份规划的同时,可通过多元金融工具完成跨境资产配置,既契合家族财富传承、风险分散的核心需求,也为香港金融市场注入了长期稳定的发展动能。

重启两年来,香港围绕资产审查、投资标的、架构设计持续优化投资移民计划,不断打破壁垒,让政策更贴合全球高净值人士的实际需求。本次 2 周年之际的新政调整,已于 2026 年 3 月 1 日正式生效,核心放宽内容如下:
申请人可使用成立少于 6 个月的合资格私人公司提交投资审查申请,彻底取消原有的最少成立期限制。
仅要求成立未满 1 年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在成立首年末及后续每年末承付至少 200 万港元营运开支,大幅降低家族架构搭建的时间成本与合规门槛。
申请人可将本人名义开立的指定账户内持有的获许金融资产,转移至以控股公司名义开立的其他指定账户。该调整可让投资人的合资格家族办公室同步享受香港相关税务宽减安排,实现个人资产与家族架构的无缝衔接(该控股公司须于转移当日符合《计划规则》第 1.12 段所列的条件)。

截至本次调整,这已是香港投资移民计划重启以来的第四次重大政策优化,历次核心调整如下:
首次纳入住宅物业投资投资标的由仅支持非住宅物业,放宽至容许投资成交价 5000 万港元或以上的住宅物业;房地产类别(含住宅及非住宅)可计入投资总额的上限为 1000 万港元。
核心申请门槛大幅放宽
净资产审查期由 2 年缩短至 6 个月;
认可净资产范围扩大,认可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
新增资产持有方式,允许通过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持有投资资产。
房地产投资规则进一步优化
非住宅物业:可计入投资总额的上限由 1000 万港元提至 1500 万港元,且物业成交价无任何限制;
住宅物业:可计入投资总额的上限维持 1000 万港元,物业成交价门槛从 5000 万港元下调至 3000 万港元。
一次次精准的政策优化,让规则更具温度与效率,持续增强全球投资者的申请信心,也让香港成为高净值人群跨境资产配置、家族财富管理的优选之地。
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能持续吸引全球资本涌入,核心源于其不可替代的独有优势:
申请背景要求宽松
对申请人无语言、学历、工作经验、经商经验要求,无需评分,无需提前找到香港雇主;仅需满足年满 18 周岁、拥有 3000 万港元净资产、无不良入境记录等核心条件,即可递交申请
续签政策宽松,香港唯一无强制居住要求的居留途径
这是香港目前唯一无居住要求的居留途径,无需在港工作、创业、长期居住,仅需持续维持 3000 万港元的合规投资,即可按 **「2+3+3 年」** 的清晰路径续签居留。
满 7 年双选择,灵活度拉满
持签证满 7 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居住情况灵活选择:满足 “连续通常居住” 要求,可直接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若未满足居住要求,可申请无条件逗留签证,可自由处置资产,同时仍可享受香港的核心福利与发展机遇。
资产配置多元,架构设计灵活
支持个人、家族办公室、私人公司等多种投资架构,认可加密资产等资产证明;投资期间可在股票、基金、债券等指定类别内自由转换标的。
投资规则友好,风险可控
投资期内若 3000 万港元本金遭遇亏损,无需追加资金;不可取走投资增值收益,但可自由提取现金股息、利息、租金等收入;投资标的可自由转换,仅需按规定报备即可。
完整申请指南
一、申请资格准则
身份与年龄要求主申请人年满 18 周岁,需满足以下身份条件之一:
外国国民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台湾华籍居民
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内地居民
2. 净资产要求申请前 6 个月的整段时期内,拥有等值 3000 万港元的净资产,包括与家庭成员共同持有资产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资产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存款(储蓄、定期存款等)
证券、债券及基金
保险保单
房地产公司股份
3. 其他要求
须证明有能力为本人及受养人提供生计及住所;
无不良入境记录,符合香港一般入境及保安规定。
二、投资要求
符合基本资格的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限内,将不少于 3000 万港元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具体要求如下:
不少于 2700 万港元投资于获许金融资产或房地产,其中个别类别设有投资上限:
存款证上限:300 万港元
非住宅房地产上限:1500 万港元
住宅房地产上限:1000 万港元
住宅 + 非住宅房地产合计上限:1500 万港元
不少于 300 万港元投资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指定投资组合,用以支持香港创科及其他重点行业发展。
投资核心规则
投资期内本金出现亏损,无需追加投资;
不可提取投资的增值收益,但可自由提取现金股息、利息、租金等收入;
可自由转换获许投资资产,需在变卖、交易完成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香港投资推广署;
需连续维持合规投资满 7 年。
申请流程
本计划由香港投资推广署与香港入境处联合执行,核心申请分为 4 步:
提交净资产证明,向投资推广署申请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后,向入境处申请原则性批复,获批后可获 180 天期限完成投资;
完成合规投资后,提交投资证明供投资推广署核实;
投资核实通过后,向入境处申请正式批复,获发香港居留签证。
逗留与居留权路径
原则性批准有效期:180 天
正式批准居留期限:2 年
续签延期:按「3+3」周期续签,需在签证到期前 3 个月提交申请
持签满 7 年:可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或申请无条件逗留签证
本次 2026 年 3 月正式生效的新一轮政策放宽,进一步降低了家族投资架构的搭建成本、提升了资产配置的灵活度,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对于有跨境布局需求的高净值人群而言,当前正是把握政策窗口、完成身份与资产双重规划的优质时机。